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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专业

专业定位


音乐学(师范)专业紧扣国家发展需求,在新文科、新师范建设的背景下,以学生发展为中心,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方法和手段,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,强化“应用型人才”的培养理念,依据学生基础和专业特点,坚持“重基础、强技术、宽适应”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途径,努力建设一流音乐学专业,培养应用型的本科教育人才,为社会作贡献。


培养目标


音乐学(师范)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、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,能够在文化、教育、媒体、创编、乐器修造等某一领域从事研究、教学、编辑、管理、制作等工作,并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。主修音乐教育的学生应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技能,具备音乐教育教学的能力。依托计算机应用技术,学生应完成音乐教育领域内相关专业技能、音乐理论、计算机电脑音乐制作等课程。


培养规格


学制:4年

学分:153学分

授予学位:艺术学学士

毕业要求:

1 [师德规范] 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立德树人为己任,知晓并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依法执教意识,立志成为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
1.1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立德树人为己任。

1.2熟悉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 知晓并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依法从教意识,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。

2 [教育情怀]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,乐于为音乐教育事业服务。具有良好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,具有积极的情感、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。尊重和关爱学生,富有爱心、责任心,工作耐心、细心,立志做学生锤炼品格、学习知识、创新思维、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

2.1具有正确的教育观,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,愿意从事音乐教育事业。

2.2认同中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,具有良好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,具有积极的情感、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。

2.3能陈述正确学生观的内涵,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尊重学生人格,对学生富有爱心和责任心,做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的引路人。

3 [学科素养] 系统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的基本知识、理论和技能,理解音乐与舞蹈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思想和方法,理解音乐与舞蹈学科核心素养的基本内涵。具有良好的音乐运用、文本解读和审美鉴赏能力。了解音乐与舞蹈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,了解本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,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。

3.1能较全面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体系,有比较扎实的音乐基础,具备整合音乐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对音乐与舞蹈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有一定了解。

3.2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的基本原理、基础知识、基本方法、基本思想,了解现代音乐分支的基本知识和专业发展趋势,了解音乐发展史和中国古代音乐的成就。理解音乐在社会生活的实际应用价值。

3.3了解音乐与舞蹈学科与计算机应用的密切关系及内在联系,能够把跨学科的知识整合形成音乐教学知识;了解音乐与舞蹈学科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价值,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。

3.4善于整合运用音乐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,具备对音乐问题进行抽象概括化和逻辑推理的能力,具备良好的音乐表达能力。

4 [教学能力] 能依据中学音乐课程标准,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,运用教育理论、学习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现代教育技术,进行中学音乐教学设计、实施和评价,获得教学体验。掌握基本的教学技能,熟悉教学方法,形成初步的教学能力。掌握基本的音乐教学研究方法,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。

4.1能陈述中学音乐课程标准基本内涵和要点,能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,运用教育理论、学习理论和专业知识,进行中学音乐教学设计、实施和评价。

4.2能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能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整合教学资源。

4.3了解教育科研方法,能针对具体的教学问题,进行初步的教学研究。

5 [班级指导]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,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,具备一定的学生学习心理知识和心理辅导知识,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,能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5.1 能解释德育为先理念,了解中学生心理发展特点,把握中学德育目标、原理、内容与方法,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。

5.2 能够在教育实践中,担任或协助班主任工作,自觉运用德育理论知识和青春期心理辅导技能,帮助消除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心理困扰,获得积极体验。

6 [综合育人]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。认识音乐与舞蹈学科的育人价值和优势,能够有机结合音乐教学进行育人活动。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,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,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引导。

6.1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。

6.2认识音乐与舞蹈学科的育人价值和优势,深入挖掘音乐教材中的育人因素,将育人渗透到音乐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。

6.3积极营造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,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,引导学生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,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与引导。

7 [学会反思]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,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尤其是音乐教育改革发展动态。具有反思意识,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;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,能尝试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发现并解决教育教学问题。

7.1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,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尤其是音乐教育改革发展动态。

7.2 具有反思意识,积极进行课程学习反思; 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,尝试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研究教育教学问题;能撰写合格的毕业论文。

8 [沟通合作]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积极参与团队活动。掌握沟通合作技能,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的体验。

8.1理解学习共同体的特点和作用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积极参加学习小组或社团活动,在学习、活动中互相帮助,合作分享。

8.2掌握沟通合作技能,能够在真实情境中专注倾听、表达和讨论,体会有效沟通在师生交流和家校合作中的价值。


课程体系


课程体系中,重视技术技能型课程、基础理论课的开设,突出基础理论课的多元开放特征。在音乐与舞蹈专业之间开设艺术通识课程(如艺术概论、艺术美学、艺术史论等)和相互间的学科渗透课程(如音乐名作欣赏、美术名作欣赏、舞蹈名作欣赏、书法名作欣赏等)。

1.主干学科:音乐与舞蹈学

2.核心课程:音乐教育心理学、音乐教学法、声乐(钢琴、器乐)、应用和声、音乐作品分析、中国传统音乐、西方音乐史、中国音乐史、视唱练耳、合唱(合奏)与指挥、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。

3.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:入学教育、军事训练、劳动教育、毕业教育、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、课外培养。

4.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:毕业音乐会、视唱练耳、合唱(合奏)与指挥、即兴伴奏、第二乐器技能课、重唱与表演唱、形体与舞蹈、室内乐与重修、钢琴艺术指导、计算机音乐编创。


师资队伍


目前音乐学(师范)教师共有31人,涵盖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作曲、合唱、音乐理论、教育理论等主干专业,其中广东省教学名师1人,高级职称5人,博士、硕士占教师总数96.70%。

音乐舞蹈学院首任院长为音乐学博士、二级教授、博士生导师何平教授。曾获“全国优秀教师”、广东省“南粤优秀教师”等荣誉。获第六届中国音乐“金钟奖”理论评论奖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。

世界著名作曲家周龙、陈怡担任音乐舞蹈学院客座教授。兼职教师主要由广东省艺术造诣高、具备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授担任。


教学条件


音乐舞蹈学院坐落在学校东南隅一座独立教学楼内,配备有可容纳650人的音乐厅,容纳150人的学术报告厅,管弦乐、合唱、舞蹈排练厅,多媒体音乐教室,数码钢琴教室,100余间钢琴练习房,以及钢琴、管弦乐器、民族乐器、打击乐器、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等的相关教学设施。

音乐厅

 

学术报告厅

舞蹈教室


专业特色


音乐学专业要求学生通过课堂教学、专业训练与创新实践三方面循序渐进地综合实践教学课程,掌握基本技能,以及音乐创作与制作技能,并具备一定技术操作水平,强调学生在实践中获取知识的能力、实践创新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及应用能力,致力于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及创意产业需求的创新人才。


荣誉获奖

     

   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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